发表时间: 2024-11-07 10:00:46
作者: 徐庆
来源: 迈奇咨询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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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为什么很多职场人在离职的时候都对老板意见很大?
人人都说,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。可是绝大部分人在离职或被迫离职时,都对老板意见很大,甚至恨之入骨,反目成仇呢?
答:有很多人在离职时对老板的意见很大,但也有很多人离职时并没有意见,我就是其中之一。

大学毕业后,我在一家国企上市公司工作了七年,其中有一年多的时间被借调到政府机关。 在这期间,我本来有很好的机会成为公务员,但却被国企总经理强行调了回来,称有重用。我一直不看好这家国企,尽管当时如日中天,我还是希望通过正常途径调离这家企业,1993年时还曾就着国企劳动合同制改革试点的机会试图离开,但都被公司拒绝了。1995年《劳动法》正式生效后,我才第二次提出辞职,永久离开了体制。
我辞职时国企上市公司股价达到历史最高位,每股32元,但是4年后国企集团宣布破产,9年后上市公司退市。国企破产后众多老大学生各奔前程。有很多人创出了自己的辉煌,但也有好多人至今还在埋怨公司荒废了自己的青春,贻误了自己的大好前程;但我的看法却大不一样:我总觉得,在上世纪80-90年代,这家公司的表现比普通国企还是强了许多,让我在职业早期扩展了视野,提升了能力,为我在后来近30年体制外的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离开国企后,我先后在湖北、深圳、成都和上海工作过多家公司,每家公司我的表现都算不错,但当我觉得个人成长受到限制时就会离开,客客气气地公司分手,临走时尽可能把工作交接做到太好,便于新人接手。其间有几家公司后来又联系过我,希望我回去。我虽然拒绝了,但是还是很感谢公司同事们的善意。我知道,我离开并不是因为公司不好,而是它满足不了我个人发展的需求。
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满足员工的所有需求,也没有任何一个员工可以满足公司的所有需求。当公司和员工任何一方觉得不满意时,都可以提出分手的要求,只要合法就行。如果双方都能客观看待个人的需求和局限时,而且分手都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,其实真是可以做到和和气气的。毕竟世界就这么大,何必要把事情做得太绝呢。但如果其中一方单方面对另一方提出苛刻的要求,比如公司方想要辞退员工却又不愿意提供赔偿,或者员工方对公司提出超出对方能力的要求,自然会不欢而散。

职场上的劳资关系,一般都是资方处于强势地位,劳动者一方相对被动一些,但如果劳动者一方希望在离职时不必太难受,最好在入职时认真评估资方的信用和提供的劳动环境,如和个人期望差异过大,最好谨慎入职;如果评估后最终选择了入职,还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,不要过于苛求对方。不然,总觉得对方欠了自己的,可能很难获得职场的快乐。
徐老师